1.灭火费用扩展条款A(限额10万) 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为扑灭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地址内的火灾而发生的下必要及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对在灭火过程中使用过的灭火器材重新填充的费用; (二)被保险人的雇员在灭火过程中直接损毁的个人物品。 本附加条款项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2.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限额10万) 兹经双方同意,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产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保险标的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项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3.专业费用扩展条款(限额10万) 兹经双方同意,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在恢复受损保险标的过程中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但被保险人为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人对上述费用的赔偿以恢复受损保险标的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收费规定为准,但最高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